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_百

更新时间:2025-05-05 10:36:15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仉蕴)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0.05.22

• 【字 号】渝教办函〔2020〕80号

• 【施行日期】2020.05.2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

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中

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

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

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工作安

排,决定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

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及

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在我市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

民。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

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

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

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

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

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

行。

三、申请流程

(一)申报时间

重庆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6月10日9:00--6月24日

17:00。

(二)网上申报


本文发布于:2024-03-30 22:05: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ranqi119.com/edu/171180750439475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友情:优美诗词|电脑我帮您|扬州装修|369文学|站长工具|软件玩家|水木编程|编程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