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下朱庄南湖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南湖二小招生:适龄儿童应具有我校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常住户籍,其
户籍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
产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1、适龄儿童应具有我校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常住户籍,其户籍应随父/
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持有
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2、如果房屋产权人不是儿童的父母,而是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父母方必须持有政务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告知单》《武
汉房屋交易权属登记及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以及结婚证(单亲家庭提
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登记,否则该儿童必须到父母名下
的房产所属辖区对口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3、持有我校辖区服务范围内房产《武汉市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家庭,
其适龄儿童暂时不能进行入学登记。
4、监护人房产证必须100%完全产权,如夫妻—方100%或夫妻各
占50%(其他比例产权无效),夫妻各占50%产权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5、未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一律不予办理
入学登记。
6、特别强调,我校系辖区内生源非常饱和的学校,各年级一律不予
接收市内转学生。市外学生申请转入的,在资格核查通过后进行排序,按
照"一出一进"的方式依序办理,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就读。
本文发布于:2024-04-03 03:16: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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