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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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发(作者:孙秋寒)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

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17.07.18

• 【字 号】陕教规范〔2017〕7号

• 【施行日期】2017.09.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教规范〔2017〕7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

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8日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安全,维护

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综

合治理、各负其责”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

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

责任追究。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等

预防体系,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落实校园安全防控主体责任。

(三)建立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学校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进行突发事件的

处置等。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

识和防护能力。

(五)建立完善学校师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六)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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