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33)号教师培训笔记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9月8日消息,北京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
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9月11日8:30—14
日16:00,12月10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此外,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
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
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
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
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
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日-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
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
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
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上半年报名成功并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转考操作的考生,不需要再次上
网注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下半年的考试。
通知全文如下: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现将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
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
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
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
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
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
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2、上半年报名成功并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转考操作的考生,不需要再
次上网注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下半年的考试。
3、 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根据疫情防控
要求服从考点管理。
4、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只允许北京师范大学在籍在校学生报考,非此
类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参加考试。请慎重选择填报考区。
二、重要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8:30—14日16:00
2、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个
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
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
人代理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报名完成后,所
有费用不能退回。
4、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以前
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
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
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6、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审核,交纳费用。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及缴费问题:可在工作时间
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7、 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组织工作。
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面试、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资格
认定事务中心,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8、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
《考试大纲》。按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
生可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
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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