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提离婚,公公不断跟踪?上海杨浦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文转自【新民晚报】;
不满儿媳提出离婚,
公公竟然不断跟踪而且拒不改正?
不久前,担惊受怕的儿媳吴芳向杨浦法院提起诉讼后,杨浦区法院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杨浦区法院签发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几年前,吴芳因与丈夫叶刚感情破裂,搬离两人的共同住所,借住在外。离家三个月后,吴芳起诉离婚未果。时隔一年多,吴芳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该案现仍在审理中。这本是小两口自己的事,然而,公公叶强却对儿媳搬出家门还提出离婚十分不满,因此多次跟踪吴芳,甚至导致渔梁坝吴芳报警求助。民警出警期间的录音记录显示,叶强不仅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问题,还理直气壮地说运动歌曲:“跟过,我肯定跟的!她离家出走,住在什么地方不告诉我”“只要她居住在这里,就会一直跟着……”
叶强的孕妇可以吃腐乳吗跟踪行为令吴芳精神紧张,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她在不久前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杨浦区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据《反家洲字组词庭暴力法》《规定》的规定,妇女的隐私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90年代的电视剧定的“家庭暴力护士实习周记”。被外国节日告叶古代禁书强的非法跟踪行为已唱首新年歌经构成对原告吴芳私人生活安宁的侵害,吴芳的申请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据此,杨浦区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叶强对申请人吴芳实施跟踪行为。
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现已送达至双方当事人及辖区公安机关、居委会。如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罚款、拘留,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中均为化名)
新民晚报
通讯员:孙幸冬
记者:孙随车清单云
本文发布于:2023-07-29 10:57: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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