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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如今32年过去,总设计师的话有些同志落实得还是不够好,比如音著协,到现在还是没有富起来。
若不是前几日上了新闻欧睿,我们险些都要忘记它了。
音著协的全称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看到了吗,唯一。让这样一个有背景的组织穷着,罪加一等。
前不久,音著协起诉花椒直播让它终于登上了互联网板块的新闻。音著协称,主播们在直播过程中有大量的在线音乐使用,不论是演唱歌曲、演奏音乐沙比利还生铁锅是单纯作为背景音乐使用,都属于商业行为,应该获得相应歌曲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报酬。
很意外,这一次网友们的评论都清一色支持音著协,三观奇正,值得表彰。看来几年前新著作权法公开征求意见高压无功补偿时说「音著协吃肉,创作者喝汤」的网友们已经基本退网了。当然,这很可能也是因为大家对这帮足不出户却年入千万的网络主播们看不顺眼,任何能挫他们锐气的组织,都值得双手双脚支持。
可是,音著协恐怕要辜负大家的期待,你们不知道,音著协实在太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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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著协对花椒的起诉中,音著协只挑选了十首被侵权的歌曲,诉讼标的也才三十多万。有人说这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可这恰恰证明:音著协没钱。
音著协打不起大官司,于是只能小打小闹,要不然也不会专挑《十五的月亮》、《祝你平安》这样的歌出来起诉。想想看,有几个主播会在直播间唱《十五的月亮》?又有多少人会给唱《祝你平安》的主播送游轮?歌曲冷门,意味着侵权行为不恶劣,产生的影响也就没那么大,有深度的电影这样的官司,便宜啊。
显然,音著协的目的不是为了索赔,对招股说明书直播平台小小警示一下,督促他们和五笔98音著协签约才是正道。假如直播平台消极配合,以音著协这么穷,恐怕也很难大规模追讨维权——咦,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直播平台们,不要试图挑战音著协的权威听到没。
其实,关于如何向网络主播收钱,音著协也糊糊涂涂。
对一个人气主播来说,一次直播的观看人数绝不少于一场明星演唱会,可如果把网络直播中的演唱或者演奏定义为「演唱会表演」,那么根据音著协的哈萨克斯坦电影收费标准,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座位数×平均票价×4%。其中,「座位数」尚可理解为观看直播的人数,但「平均票价」就几乎无法定义了,因为直播平台是免费的,打赏是随意的,观看直播的人数也是随时变化的。这简直是给音著协出难题。
把网络直播定义为在固定场所的机械演出,也不恰当。音著协所谓的固定场所通常指的是恩来夜梵蒂冈博物馆总会或者咖啡酒儿娘子厅,音著协按营业面积收费。比如咖啡厅,营业面积不足40平米的,每平米每天收费0.025元,即每天一元钱,年度费用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放到直播平台上,一个主播无论人气高低都交200元,只怕也有失公平。音著东鹏特饮协乐意,主播们肯定不乐意。
总之,这个事儿,很不好办。可是又不能不办,因为音著协实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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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99%的音乐创作者没办法靠音著协的版权收入活着,这是音著协经济困难的另一个有力证明。
《涛声依旧》的词曲作者陈小奇,一年版税收入不到三万元;《干杯,朋友》的词曲作者杨海潮,创作了二十多首热门歌曲,一年版税收入也就三四万;至于那些没有热门歌曲的音乐人,一年下来可能就只有几十块了。
有人说钱都被远程培训平台音著协拿走了,不要瞎说。音著协成立23年阿里巴巴退市,一共才收取了10.6亿元,尽管近几年每年收入都过亿了,但音著协工作人员和八千多名会员都要靠这笔钱养活,哪里还有余粮?归根结底,还是音著协没钱,所以音乐创作者们也就收不到钱。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收到钱,难道会不给创作者不成?
还有人说音著协不透明,比如他们从不说歌曲的实际使用情况,创作者似乎是被随意打赏的。其实关于这一点,音著协早就做了解释了,穷啊,穷,没钱做那么细的明细表,成本上去了,大家分的钱会更少,你们怎么就不理解呢?
同样的误解,音著协还遭遇过许多。比如还有一些音乐人说,我并不是音著协的会员,但是音著协主动代表我收钱,我不入会他们就不给我钱,给田震写过《靠近我》的音乐人杨嘉松,就说过他被音著协代收一万元并「强制」入会的事儿。这其实足以说明,音著协除了自己的会员之外,还操心着整个华语流行音乐圈,工作量很大,连非会员的事儿音著协都管到了,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大公无私的精神。更何lynk况,逼你入会,不对,邀你入会,就是为了给你发钱嘛,大家应该积极入会,为音蝴蝶树著协出一份力才对。
还有人说,音著协经常授权一些自己并不拥有的ai抠图权力。当年网络歌手香香翻唱林俊杰的《江南》给音著协交了钱,但音著协其实并没有《江南》的授权,导致后来香香被诉;《中国梦之声》的歌手许明明翻唱阿肆的《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被阿肆维权,也是节目组向音著协交了钱,但音著协其实没有这首歌的授权;曲婉婷阻击李代沫,万晓利向李健维权,也都是差不多的事情。
嗯,说起这个话题,就不炒股网能谈理解,要谈法律了。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哪怕创作者不是会员,音著协也有代理权——虽然不合理,但是合法。音著协一点毛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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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题,我们应该让音著协先富起来。既然创作也要遵循基本法,某些同志就不要闹了,不要动不动就说要「退会」,也不要总嫌弃音著协发钱发得少。有几个事儿你们勇士300必须明白:
一、音著协不会消失;
二、音著协是唯一的;
三、没有人有能力再办一个音著协;
四、假如没有音著协,你们连现在这点收入都得不到;
Clear?
按照于丹老师的精神指导,创作者们也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是不是自教学资源网己的创作还是不够好呢?要不然音著协怎么会这么困难呢?不要眼红什么香港音乐人每年什么都不干就领几百万版税,那都是没有根据的。大家还是要咬紧牙关,努力写出更好的作品,与音著协共同致富,只有音著协富得流油了,创作者才能活得更体面。所以,请务必让音著协先富起来,拜托了。
文/默尔索 独立批评人 微信公众号「默尔索」
本文发布于:2023-05-27 21:35: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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