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ADI旗下当了十年教练,对这个潜水组织还算凶榜得上有点了解。和潜水员,业者聊天,不难发现大家对PADI,心里都在默默点评。所以就想用一点篇幅人流后多久可以上班,来回复一些坊间对它的评价,也算是我对它的一些主观看法。
PADI太商业化了,什么都要钱。。。这点我同意。教练每年都得交年费,弄个什么专长教练还得额外付费。各式教材明码标价,专长名目也越来越多。各二手呼吸机种PADI认证的度假村,俱乐部,潜店,PADI品牌保险,样样都是钱。总之能够想到的要钱渠道,PADI就不会错过。仔细一想,这不就是一般开门做生意的模式吗?人家可不是开善堂的呀呀!偌大的一个外企商业机构,要养活几百人,又要做科研,不和你谈钱,难道和你谈心乎?再说,PADI绝对有上市条件,但至今没有行动,不让市场经济太过左右决策,守着的,不就是一份初心?我们只需要判断,PADI有没有尽了身为一个潜水教育机构该nerv尽的责任。以教练为例,每年交年费,当然可以算是它的消费者。买的不止品牌特卖是它每年更riedel新的教练手册,还有不定期发布,针对一些细节,最及时的修正。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对教练很好的交代了。这些修正更新,都需要各方面的科研资源和有力的财源配合,才能实现的。没钱什么都是浮云。
PADI对课程的标准要求太松散了。。。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一点,PADI给出的课程标准,大都是强制性的“最低授课标准”。比如OW必须用至少八潜来完成,这对休闲潜水训练来说,已经不能再少了,这也是对一个教练操守的最低指标。然而为什么我电脑变慢们还是能见到,那麽多业者在提倡三天五潜的速成班呢?这涉及到一些监督流程,在此先表过不医疗事故责任提,且留下回分解。除了列明“最低授课标准”,稻盛和夫的书PADI还有提到重要的一点,就是教练必须根据自己的判断,做针对性的授课。例如我觉得OW课程八潜,AOW五潜不够,把它们都设置成十二潜,可以信赖利益往上提,不可往下降,超越是不犯规的。但教练们必须注意,就是我们可以在课程以外,和学生分享一些额外技术,但不能以这些额外技术作为学生及不及格的标准。比如可以在OW课程以外的FD,示范怎么在被别人关气瓶后,自己重新打开,但不能强行对学生要求“你做不到猫屎咖啡这一点就不能签OW证”,因为这不在OW课程的考核范围以内。
PADI对谁能考教练,门槛太低了。。。有一点确实令我大惑不解。为什么只吴云青要年满十八岁和一百潜经验就能够报考教练班,如道德经多少字果PADI能够公开一些这方面的研究论据,证明他们的心智和经验已经足够成熟,可以承担对学生的安全责任,以开茅塞之余,亦能让学员对百潜教练更有信心,一举两得之至。可话说回头,这也是PADI的“最低标准”。如果有任何开教练班的课程总监,同样有这个疑虑,大可自行提高自己教练班的门槛。拒绝存疑的学生,难道还犯了王法乎!在这里也建议PADI谢霆锋儿子可以多方面研究一下,除了向准教练们,要求健康评估,能否也要求一份专业的心理评估?毕竟一位能对学员安全负责的教练,身,心健康,都同样重要。毕竟培养出一个巨婴教练,对PADI的招牌也不好看。(注:10年前,本人考教练的时候是不用提供心理评估,只要医生的体检证明即可,或许现在PADI已经在这方面做了改进)
PADI对课程质量,监督太不严谨了。。。PADI有不少渠道,让学员针对自己课程品质,直接联系PADI进行反馈和咨询。这包括了电邮问卷,进度表格,填写潜水日志等等,作为课程品质的凭证。但这些都是在学生已经报考后的监督程序。可能基于各种人事上的压力,或出于对教练的尊重,甚至担心举报了,反而会影响自己潜水证的正当性而噤若寒蝉cia考试报名。所以在【识别潜水入门级课程OW优劣的反套路指南】文中,列出了几项OW课程的最低要求。准学生有权拿着这份指南,事前到处探探行情,和业者/教练进行更有效的核对确认。每一项运动,都必须先了解规则内容,才决定是不是要参与,参与了发觉情况不对,才能谈得上抗议举报。没有识别能力,又那能懂怎么才算犯规?所以PADI绝对有必要,高调透明的为所有课程,赐予学员,事前就能够识别的能力。世界那么大,教练那麽多,不能全靠PADI单方面的进行取缔。监督权,其实大部经济危机分是在消费者身上。莆田系四大家族如果是举报了,而PAD人性的污点I无作为,那它就活该被谴责。没人举报,我们也要对它公平一些。犯规成本低,自然就会有部分业者,不介意犯规,甚至敢在网上大肆宣传。参与的每一个人都该有分清是非的智慧,不再包庇默认的担当。
后记你在诽谤PADI和其他业者。。。我对诽谤是这样定义的:【对某一人,没有事实根据,子虚乌有的,无论是以口述或是书面,公开性言论,导致对受害人造成心灵上,名誉上或金钱上的损失】。好喝的酒对PADI还能有进步的空间,做一些建设性批评和看法。期望PADI能有担当对其,做深入的思考和改进,是爱之深,责之切。事实上,PADI也常对一些课程标准上的反馈做修改。心胸狭窄,不能接受批评,想来它也不能走过这五十多年。当然也不再会是我认同的团体。只要是人为组织的团体,就肯定会有值得改进的地方。不能认同一些人,把PADI捧上神台来膜拜,对其所有奉为教条,不经大脑的无条件接受。稍微碰一下,都成了亵渎。我想这是非常肤浅的。至于其他同行,像针对海洋馆做的,对远洋海里生物不人道的评论,是事实,所以从来没见过海洋馆会为此把人告将官里。之前对一名常把“傻X”挂嘴边的潜水教练,进行点名式的公开责备,因为他本人【常把“傻X“挂嘴边】的行为亦是事实,难三北防护林道只许州官放火乎?反而,如果"有人"对我做出类似【笨教练是无证的潜水教练】,公开性的,没有事实根据的指责,并对我造成名誉上的损失,那就请阁下想想后果。不就当个水军嘛,被人告到当底裤,似乎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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