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符号为¥。书写顺序为,先写大写字母“Y”,再在竖划上加上二横,即为“¥”,读音为:yuán。这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正式确定的人民币符号,时间为1955年3月1日。
人民币符号采用“元”字汉语拼音字母中的第一个字母“Y”。为了区别“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
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他人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
在阿拉伯数字前加上货币符号,可以明确的表达金额的货币类型,所以无需在数字后面再加上“人民币”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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