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3492号(教育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21.10.14
• 【文 号】教科信提案〔2021〕362号
• 【施行日期】2021.10.14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
正文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492号(教育类
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科信提案〔2021〕362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提案》收
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利用信息
化手段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一是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
“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列入十大战略任务。同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部署推动教育
信息化转段升级,实现从深化应用向融合创新发展。二是启动编制《教育信息化中
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系统布局未
来515年教育信息化发展,明确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
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
二、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督导评估
一是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力
度,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
倾斜支持农村偏远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与办学能力,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促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逐步缩小区域、城
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二是2020年12月,教
育部印发《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其中学校信息化
建设指标有9项。考虑到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等级评估标准还需要更多实践经验和
理论成果支持,且其他类别指标也均未确定权重分值和等级标准,因此学校信息化
建设指标权重分值和等级标准还需进一步研究细化。
三、强化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建设与应用
一是教育部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
云平台,面向全国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实现了从疫情期间应急方案到精品课程的全
面升级。课程资源以微课视频为主要形式,中学微课时长为20-25分钟、小学微课
时长为15-20分钟,符合网上学习特点及视力保护的需求;并采用“教师讲解+多
媒体大屏”的形式,最大限度还原课堂教学的真实场景,复现课堂教学的现场感,
契合中小学生的认知习惯和需求。截至2021年5月28日,云平台累计浏览次数
(PV)26.42亿次,访问次数20.97亿次,用户覆盖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所有省
(区、市)及全球其他174个国家和地区,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广泛好评,为
“停课不停学”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教育部积极支持通过港澳特区政府教育部门
了解港澳师生对网络课程的实际需求,开发适合港澳师生的课程资源,并推荐优秀
师资和教学资源参与视频录制。
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
一是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突出以学校信
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二是
组织研制的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服务系统,搭建实验测试和创编系统应用,为学科
师生提供丰富便捷的虚拟实验在线应用环境,推动在线课程的互动交流。截至目
前,已举办两次国家级培训,现场参训教师近300名,网络收看超60万人次。三
是连续多年组织面向全国各级教育管理者、中小学校长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累计培训1000多万人次,教育部连续8年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班,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信息化领导力。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
设,持续优化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促进优质资源
开放共享,加快发展“互联网+教育”,实现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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