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标准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
从教师对待职业、对待学生、对待教育教学和对待自身发展四个方面,确定了“职业
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等
四个领域,提出了十八项基本要求。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主要内容有
6.关爱小学生,重视小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尊重小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小学生。不讽刺、挖
苦、歧视小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小学生。
8.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9.积极创造条件,让小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主要内容有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小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
合,重视小学生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小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引导小学生体验学习乐趣,保护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小学生的广泛兴趣、
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13.引导小学生学会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主要内容有
14.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5.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6.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7.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本文发布于:2024-04-03 21:02: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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