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清分日期是按照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计算,在记分周期内扣分未缴罚款的,记分记录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内。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如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记分予以清除。
本文发布于:2023-02-17 20:33: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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