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镇川湖村原党总支书记谢阿宝、原村委会主任江开食、原村委会委员胡玉有共同侵占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1年期间,时任川湖村党总支书记的谢阿宝、村委会主任江开食和村委会委员胡玉有,利用职务便利,合谋虚开发票侵占私分村集体资金56581元。2017年5月,江开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谢阿宝、胡玉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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