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晚,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建康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主席团常务主席还有唐一军、裘东耀、余红艺、翁鲁敏、胡谟敦、王建社和俞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周招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工作建议。代表们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工作表示肯定,要求“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加快建设“名城名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计画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宁波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宁波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提出了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计画报告、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六项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该法规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议通过了大会选举监票人名单,提出了大会选举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提交代表酝酿。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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