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
展培训学分制管理规定百
问百答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
行)》
百问百答(征求意见稿)
正文答疑
序号 内容
为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第一条 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为什么要搞培训学分制改革?
答:“十二五”期间,我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事业获得了空前的大发展,
总体上达到了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在“十二五”期间,无论从培训机构
的项目开发实施,还是从参训教师、校长的项目选择,由于缺少框架性指
导意见,总体上没有较好实现匹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存在一定程
度问题。省内外171家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55893个培训班,存在低水
平重复现象;单个的培训项目,存在着不同教龄、职称、需求的教师共同
参训的现象。“十三五”期间,我省的教师培训事业将着重在提升质量上下功
问题1
夫,其核心举措就是分层分类;而要实现分层分类培训,则必须在学分结
构上做好总体规划和具体细分。因此,本次学分制改革,是实现我省培训
制度深化改革的关键举措。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以及广
大校长、教师必须深入理解政策、切实贯彻执行,以确保我省的教师培训
事业更好地为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服务。
为顺利推进此项改革,省教育厅将实施全系统动员,特别是让市、县
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此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强调市、县教育
行政部门组织人事科的责任,与教师培训机构联合行动。同时,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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