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的

更新时间:2025-05-04 16:26:10 阅读: 评论:0


2024年9月21日发(作者:孔和暖)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

心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12.02.21

• 【字 号】粤教继函[2012]6号

• 【施行日期】2012.02.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2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级培训院校:

现将《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

阅。

附件: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教

育规划纲要和全省教师工作会议精神,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

围绕实施“强师工程”,大力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以骨干教师、农村教

师、幼儿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开展学历提升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加强

培训保障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为建设教育强省,推

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成立检查组赴各地巡查,检查市、县贯

彻教育部教师〔2011〕1号文件和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

况,指导各地制定“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做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

全员培训起步工作。

二、认真抓好骨干教师培训。按照“三位一体”培训模式,组织实施2000名

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指导和推动地级市组织9000名骨干教师培训;组织2000名欠

发达地区农村教师到珠三角学校开展跟岗学习;继续开展“南粤名师大讲堂”巡讲

活动,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并形成梯队。

三、启动实施幼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依据“广东省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研究制定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至2013年底完成全省80%幼儿教

师轮训,全面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

四、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计划,支持欠发达地区

农村教师开展培训;实施普通高中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培训。

五、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项目培训。组织10万名教师参加教育技术

(中级)培训;3.45万名教师参与英特尔未来教育(pba)项目培训;5千名教师

参与微软“携手助学”项目培训;2千名教师参与通用技术(乐高)项目培训。注

重培训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六、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召开校本培训经验交流会和举行校本培

训现场观摩活动,总结推广广州、深圳宝安校本培训经验和模式;加强校本培训示

范校建设,提高校本培训质量和水平。

七、继续开展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组织小学全科、书法、英语、科学

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对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

八、抓好中小学校长(园长)省级培训。认真做好首批100名优秀中小学校

长本周期第二年度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各校长工作室做好国内外考察、课题研究、

基地总结和学员考核等工作;继续举办农村中心小学校长专题培训班,全面完成两

年培训计划;组织一批中学骨干校长赴英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校长到珠

三角名校开展挂职锻炼、组织发达地区中小学校长赴省外跟岗学习;与省教育基金

会合作,继续举办革命老区、边远山区“村小”校长培训班;举办若干期中小学校

长、园长高级研修班;举办两期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九、加强培训制度和保障能力建设。

1.开发培训课程,加强课时管理。研究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

理意见》,探索建设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选修课体系,建立培训课时管理

制度,加强培训宏观管理和提高培训信息化管理水平。

2.组织开展国家级培训机构评选工作。推荐3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参加国家

级示范性培训机构评选;研究制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

实行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工作,通过认证促进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3.组织培训者培训。组织省教师、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培训实践基地负责

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培训指导和管理能力。建设中

小学校长、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

4.出台《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实行幼儿园长、教师培训

资质管理制度。实行任务驱动和奖补办法,支持和促进中小学教师、校长、幼儿园

园长培训实践基地建设。

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考试改革

和试行教师资格再登记制度;规范教育学、心理学定点培训、证书互认工作;积极

探索中职学校毕业幼师资格认定问题。

十一、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完善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信息平

台建设,市、县全面启用广东省教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推进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电子化进程,完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成绩查询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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